租税优惠未解 台商回台挂牌裹足

【大纪元8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梁世煌/台北报导〕继来台第二上市松绑后,有关来台第一上市松绑的部分目前却遇到难题,金管会表示,主要是卡在第一上市涉及的租税优惠问题未获得解决,导致不少台商因此却步,金管会证期局代局长李启贤认为,这些问题未来还是必须跟赋税署协商,才能获得台商的认同回台挂牌上市。

在台湾行政院宣布海外企业回台挂牌松绑方案后,已有十七家企业表达回台挂牌的意愿,不过,大部分企业均表达希望来台上市能享有租税优惠,但证期局昨天却指出目前仍有四大问题尚未解决,包括:一、买卖海外企业的有价证券是否需课征证券交易税?二、买卖海外企业的证券交易所得,到底算是海外所得或是我国境内来源所得?三、海外企业的股票到底是境内或境外财产?四、海外企业在台湾地区执行控股投资业务,是否属于在台湾境内有固定营业场所或营业代理人?

李启贤表示,第一个问题必须先厘清海外企业的有价证券若属于证交税条例中“政府核准得公开募销的其他有价证券”,就必须课征证交税并适用一%税率(台湾上市公司适用税率为三% ),就算依证交税条例课征,是否就可以据此停征证所税?目前也无定论。

再以海外企业证券交易所得及海外企业股票为例,李启贤表示,前者若视为海外所得,就必须纳入个人基本税额,而后者若是被界定为境内财产,就有课征遗赠税的问题,由于这些情况过去均无先例可循,证期局还要再与财政部讨论。

台湾金管会副主委李纪珠则强调,上述项目涉及不少租税优惠的问题,是否进行修法必须审慎评估,否则一旦修法若是给外界独厚台商的印象,对台湾企业来说反而不公平。

美东时间: 2008-08-07 21:29:40 P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8/n2220483.htm
提供广告
环球要闻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