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部门执掌反垄断执法权遭质疑

【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中国新成立的反垄断局由中国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三部门分工执掌反垄断执法权。但是,“三足鼎立”的执法体制遭到中国业界质疑,有专家认为,这在执法过程中将产生冲突。

广东“南方日报”今天报导,中国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二十二天之后,中国商务部公布了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新“三定方案”,中国国家反垄断局也随之成立。

中国新的垄断法规定,由中国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门分工执掌反垄断执法权,分别负责对“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及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

虽然在外资并购“经营者集中”这一项上精简审核程序,但反垄断法在执行了将近一个月之际,“三足鼎立”的执法体制,仍然遭到业界质疑。

三足鼎立的其他两个部门,包括发改委已成立价格监督检查司,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

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垄断协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反垄断法”起草组成员黄勇说,在执法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冲突,这正是他们在立法时一直在考虑的问题。

目前仍然有很多企业对于何种行为才会构成“经营者集中”表示不了解。

黄勇说,反垄断对于集中有一个判断标准。这个标准并不单纯依照市场份额,还应该包括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技术障碍等其他一些因素。

不过,在很多专业人士看来,这种执法的格局已经是一种最佳模式。业内人士认为,建立一个独立、权威的执法机构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在中国政府行政体制上,目前还无法实现。

美东时间: 2008-08-26 06:15:08 A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26/n22419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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