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干预司法 法院岂是马政府开的

【大纪元8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特稿

国民党戒严时代,特别是白色恐怖时期,威权凌驾法治而行,司法案件屡屡呈报蒋介石批示定夺的史料累牍成篇,已经纷纷解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一九六○年的雷震案,当时蒋介石亲笔裁定“刑期不得少于十年”、“覆判不能变更初审判决”的公文原件出土时,见证了法院是蒋家开的历史。

台湾的司法改革,从李登辉倡议至今,十余年来虽有进展,但距离人民的期待实在遥远,国民党重新执政后,由所谓权贵菁英当道,不仅未能赓续司法的独立超然,却有走回头路的倒退之势,尤以马刘两位带头犯纪,一再混淆行政、司法分立,以及行政不得干预侦办的基本分际。

马先生出访回国后,刘揆于20日率副院长邱正雄、财政部长李述德等人入府报告,出来后就决定就扁珍洗钱案“由政院成立跨部会小组全力调查”,并传出马指示将如何如何;对于办案绩效,刘说出“我不敢先预告检调单位的办案会进行整并或改革,但整个事件做成检讨报告后,会追究怠职的部分”;他还肆无忌惮的讲“王清峰每天都会回报新进展,一天不只好几回!”

这段荒腔走板的谈话,毫无基本常识,连政府体制与运作都搞不清楚,不自觉暴露法院是国民党开的心态;洗钱案的彻查严究,职权单位是检察体系的特侦组,法务部虽为行政上级,但就个案侦办不得介入干涉,若法务部长每天向阁揆报告好几次,阁揆并要对办案进行整并,公开斫伤司法公信,莫此为甚!

不少人也察觉,国务机要费是否注销机密的问题,马先生上任后已经研究未有定案,总统府却迟至8月6日才决定加以注销,这个时间点,是在瑞士要求司法互助公文抵达台北之后,周刊加以爆料之前,这二者的关联性,背后有无政治思考?同样耐人寻味。

扁珍开设海外帐户,已成国耻,自不待言;但马政府以行政公然介入、“侦查不公开”被彻底摧毁,致司法贞操如街头站壁,这种“类威权”的作为,对台湾民主是双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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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时间: 2008-08-23 20:34:58 PM  【万年历】
本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8/8/24/n22390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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