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版首页 | 订阅 | 简体 | 繁体 |
|
2008.12.5 |
![]() |
|
||||||||||||||||||||||||||||||||||||||||||||||||||||||||||||||||||||||||||||||
| 新闻主页 | 北美新闻 | 台湾新闻 | 港澳新闻 | 大陆新闻 | 国际新闻 | 科技动向 | 财经消息 | 台湾地方新闻 | 社会新闻 |
| 首页 > 新闻 > 台湾新闻 扁声请返还国务费卷证 高院驳回 【大纪元7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刘志原/台北报导〕前总统陈水扁声请返还国务机要费卷证案,高等法院昨天指出,认同一审裁定陈水扁补核定机密并不适法、妥当、合理,也非属机密,依此驳回陈水扁的抗告;本案还可抗告。 陈水扁委任律师陈传岳得知后表示,收到裁定书后,再研究是否再抗告。过去高院的两次裁定,陈水扁方面后来都选择再抗告到最高法院。 高院此次裁定也依照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意旨,由三名法官的一般合议庭审理,并非五名法官组成的特别合议庭,不过,对于最高法院指出,陈水扁已卸任,是否应由现任总统马英九决定续行诉讼,高院认为已无函询必要。 陈水扁办公室昨晚发布新闻稿指出,高院的裁定完全漠视大法官释字第六二七号所重申,元首国家机密特权的旨趣,更刻意回护侦查过程检察官违宪取证的事实,陈水扁将与律师研议后,寻求救济之道。 7/15/2008 9:33:52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7/15/n219163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