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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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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新闻 > 台湾新闻 国务费案 高院驳回阿扁抗告 【大纪元7月14日讯】(据中广新闻黄进恭报导)前总统陈水扁要求返还国务机要费案扣押卷证,多次遭台北地院驳回,台湾高等法院历经两次发回重裁后,今天首度驳回陈水扁抗告。高院认为,当初扣押物是陈水扁同意提出,检方不是违法取得,显示没又有机密可言,陈水扁事后改列机密也有失妥当,因次台北地院无须归扣押物还。 由于最高法院五月时认定,高等法院审理是否返还扣押物时,不需组成五人特别合议庭,高院这次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陈水扁抗告。高院在驳回理由中指出,检方当时发函总统府,请府方提供发票,并注明如果涉及机密,请府方以报表代替。但总统府自行提供发票,涉案人林德训甚至供称,经由陈水扁允许后,才交出发票,可见陈水扁已认定发票不是绝对机密。至于侦讯笔录内容,则是法院卷证一部份 ,基于五权分立,法院无须返还。 7/14/2008 6:47:45 P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7/14/n2191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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