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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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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监督政府 作者:茉莉 【大纪元6月7日讯】从中国在共产党统治下五十多年的经历来看,不管是大洪水、大旱灾还是大地震,每一次自然灾难,都给垄断国家资源的专制政府,获得成功扮演“救命恩人”的机会,给这个权力来源缺乏合法性的政权,增加了合法性。面对这场惨绝人寰的四川地震,知识份子能够做的,主要是质疑、监督政府的救灾行为,并对地震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思考,以争取制度上的改变。 在当前的四川震灾中,中共放松了以往严厉的新闻管制,还给人民一些本应享有的知情权,并开放了外国救援。这些做法,获得了海内外舆论的普遍肯定,人们希望政府从此更为开放,使中国人获得更多的自由。 一般认为,这次中共对境内外媒体开放采访,是由于西藏骚乱后中共赶走外国记者,受到国内外舆论的严厉谴责,因此这次吸取教训变得聪明起来。如果这种看法能够成立,说明海内外的批评是有效的。 但笔者不敢这么乐观。西藏至今仍是一个禁忌,目前海外记者仍然不能自由踏足藏区采访藏民。再看看一些被监禁的维权人士,如胡佳、郭飞雄等,他们并未因为国际社会的批评而获得自由。因此,这次选择性的新闻开放,说明海内外批评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那么,中共为什么在报导震灾方面解除了新闻管制?在笔者看来,真正的原因在以下几点: 第一,自然灾难不同于“人为灾难”。西藏骚乱是政府严厉镇压弱小民族的结果,压制维权人士是政治迫害,造成这些人为的祸害,中共是绝不手软的。而地震却是自然现象,是人类共同的灾难,因此当今中国政府不再像唐山地震时那样愚蠢,他们已经不怕将自然灾情公之于众。 第二,中国不同于缅甸的地方在于: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经三十年了,而缅甸至今仍然闭关锁国。在这几十年里,外国和港台的资本进入使中国受益巨大,令中共当局尝到了经济开放的甜头,高干子弟因此大发其财。因此,在缅甸军政府阻扰外国入境救灾时,中国政府会欢迎海外捐款和援助。 ◎ 没制度保障新闻开放昙花一现 笔者曾经在萨斯抗灾期间认识到,即使是一个不是民选的专制政府,在巨大灾难发生时,也会在某种程度上与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无助的灾民别无选择,只能寄望于这个他们平时不信任的政府,因为只有这个掌控一切的全权政府,才有能力有资源组织调动救援力量。 还有人很有兴致地大谈“多难兴邦”,大谈什么“地震激发了中国的潜力”。他们似乎认为,地震是一件多多益善的好事,用这么多人的生命去促进国人的“团结”,提升中国作为大国的“自信”,都是值得的。这些罔顾百姓性命的言论令人恶心。 就在这种歌颂政府、表扬领袖的欢乐“主旋律”中,人们似乎忘记了,由于中国政府最初拒绝国外专业救援人员入境,耽误救人时机,令许多灾民在黄金72小时过去之后默默死去。目前还有一些救助未至的地方,尤其是农村。许多灾民仍在挨饿受冻、受伤生病,并面对洪水、瘟疫和核泄漏等更多灾难的威胁。 人们似乎忘记了,救灾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官员包括参与救灾的军人,都是人民纳税养活的,他们理应迅速有效地救灾,就如医生理应尽职治病救人。当政府及其军队索取人民过多的赞美,硬要把自己塑造为“最可爱的人”时,他们是从根本上颠倒了主仆关系。 2004年南亚发生海啸,当时有二万名瑞典人在南亚渡假,后来五百四十三人罹难。瑞典民间不依不饶追究政府拖延救援时间的责任,媒体的批评气势汹汹,首相和大臣们只能老老实实道歉认错。美国在遭受“卡特里娜”飓风之灾时,人民对布什总统的严厉批评也铺天盖地。 瑞典和美国都是民主国家,他们国家的民主制度保障媒体可以行使“第四权”,监督和批评政府,没有纳税人会对政府的本职工作感恩戴德。因此,政府官员不能只流眼泪或发表豪言壮语去“感动人心”,而是要具体有效地组织救灾。 而中国则不然,目前稍微宽松一点的新闻自由,并无国家机制作为保障。一旦统治者觉得对自己不利,他们便随时可以中断和倒退,这就只是一次偶然的言论放风,新闻开放只是昙花一现。 ◎ 知识份子是质疑者不是赞美者 如果中国不能就此走向民主制度的建设,那么,无数灾民的鲜血和死亡、失去亲人的锥心痛苦、无家可归的困境,以及由此唤醒的全民族的关怀,全社会的同情,都只会化为一片歌颂领袖赞美军人的“主旋律”。这样“感动人心”过后,中国式的悲剧就会重演:令百姓遭殃的灾难,会再一次被统治者利用来为自己加分。 要使国人在地震时所唤起的良知、爱心和团结精神,成为一种恒久的力量,转化成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这就需要特立独行的知识份子,以质疑和批评的言说,推动社会制度性的进步。 为什么在国难当头时,独立知识份子仍然要保持自己的批判意识呢?这是因为,知识份子要站在弱势者一边,为民喉舌。作为公理正义及弱势者和受迫害者的代表,他们要时时保持警觉,不让强权者以似是而非的陈词滥调误导人民。他们要以言词的力量,鼓励人民争取自己的权利,对抗权势者的腐败和无能。 尽管独立知识份子并不是故意要和政府作对,但在政府和弱势者的利益不一致时,为了维护弱者利益,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要质疑、批评权势者。而且这种批评不但要及时,而且要高声大声。只有足够大的声音,才能在呆板而坚固的社会结构中,开拓出一点自由空间。 《唐山大地震》作者钱钢就不屑参与“主旋律”的合唱,他发表意见说:“一切大话空言、华而不实的积习、对上负责的表面文章、为电视镜头准备的表演,此时,请统统走开!科学,专业,这是苦难中同胞的生之希望。” ◎ 追究政府渎职建设法制 在巨大天灾面前,不占有权力和资源的独立知识份子,除了捐款之外,所能做的并不多。但救灾的重任,却不能都系在政府官员有限的良心之上。政府的救灾行为不能没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救灾势必有损弱势者的利益。 即使在民主国家,好政府也是被舆论教训出来的。前面提到三年前的泰国海啸,瑞典政府在一片炮轰声中,努力救灾将功补过。这桩公案后来没完没了。从媒体的调查报导揭发开始,到后来成立“海啸灾难调查委员会”,追究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责任。前任首相佩尔松最信任的顾问丹尼斯被控误导调查,不得不引咎辞职。 这一次四川震灾,中国政府在各方面都有渎职的嫌疑。例如,据中国地球物理学会顾问陈一文说,有专家曾明确预报汶川地震但遭到压制,“中国地震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让世人愤怒的是,地震摧毁了几千间中小学校舍,上万名学生惨死。那么多由各地政府主持修建的学校,成为坑害稚嫩孩子的“豆腐渣工程”, 中国《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或者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138条规定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给刑事处罚。 在发生这样的惨祸之后,人命和鲜血应将“问责”推上政治议程。如果中国政府真的“以人为本”,那么应该能按照自己的法律,在灾难过后进行广泛的调查和问责。如果官员失职的责任不予追究,那么政府执政的道义基础何在?但愿这场天灾人祸,能够促使中国社会走向法制制度建设之途。 原载香港《争鸣》杂志2008年6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6/7/2008 1:15:59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6/7/n21457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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