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劳教所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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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文华综合报道)近日记者从一篇大陆官方报道中找到大连器官移植中心,活体肝脏移植的供体来自于河北唐山。以此为线索,发现数位惨死于唐山荷花坑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的器官都被劳教所盗取了。

据健康报近日报道,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309医院),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分会副主任委员、解放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教授披露说,近十多年来中国已实施各种器官移植9万余例,仅2005年就进行了近10,000例肾移植、近4000例肝移植。

唐山来的活体肝供体

2003-7-23的大连晚报曾发表了一篇“台湾患者在大连换肝”的报道。文章说:“2003年7月12日晚,50岁的台湾人刘东权住进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器官移植中心病房。入院第二天刘东权又出现了肝昏迷,随时有死亡的危险,必须立即实施肝脏移植手术。大连器官移植中心立即向全国十几个城市的医疗机构紧急求援,要求在尽短时间内提供与刘东权相匹配肝脏供体。

7月16日唐山传来消息,在当地找到合适的供体。7月18日16时50分,肝脏供体被安全运到大连,17时30分,刘东权被推进手术室,5个小时后,肝脏被成功移植到刘东权体内。”

医学专家分析说,肝脏在体外存活时间很短,该新闻称16日在唐山找到供体,18日供体被运到大连,这说明找到的必然是活体供体,否则肝脏不可能在体外存活48小时以上。很可能是一个活人的器官于18日在唐山被摘取后运到大连,或者是把活人运到大连后再摘取器官的。

赵英奇遗体头部塌陷,右肋缺块肉,臀部两边各一块黑紫色。


近日大纪元报道了很多大陆劳教所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案例,于是记者到明慧网检索被唐山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案例,一查结果果然证实了:位于唐山市的唐山市劳教所(荷花坑劳教所),先后迫害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而且有足够证据证明,河北省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参与了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

赵英奇死后被301医院专家抢救?

明慧网在迫害致死数据库中显示:赵英奇,男,59岁,唐山市古冶区南范各庄矿管科工人,1987年因矿井矿难住院九年之久,出院后被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级伤残。

赵英奇修炼法轮功后,从拄双拐、坐轮椅到自己骑自行车、三轮车,身体完全恢复健康,让世人惊奇。虽然法律规定伤残人不应该被劳教,2002年11月20日,赵英奇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进荷花坑劳教所劳教,不到40天就被酷刑折磨致死。

赵英奇的妻子赵燕如在给法院的申诉书中写到:“11月20日我丈夫赵英奇被抓进荷花坑劳教所,12月30日下午4点,劳教所一大队的艾振民开车到我家,说赵英奇突然发病,脑干出血150毫升,正在人民医院抢救。

我在2小时后赶到医院,当时有很多警察在病房处把守。我丈夫睁着双眼不动,嘴里插着约三毫米粗的塑料管,人骨瘦如柴,手指头象筷子棱一样特瘦,跟劳教所说的完全不一样。(劳教所说赵英奇吃的很好,精神也好,对他照顾的也好),还没等仔细看,我就被赶出病房。

12月30日晚7点左右,医护人员说我丈夫死了,几次敦促我们把他送入太平间。而且不许我们在那多停留。第二天的12月31日,我和孩子要求给他爸擦洗整理穿衣服,但警察只让孩子进去,没让我进去(不知这是哪家法律)。孩子出来说:“我爸咋那麽瘦了,而且死不瞑目”。后来我们发现,赵英奇的头部塌陷,右肋缺块肉,臀部两边各一块黑紫色,右嘴角流至耳朵有血迹,手指青紫顺延到脖子及后背。

可我最后接到医院的死亡通知书上写的死亡时间却是“03年1月2日晚8点零2分”。我在03年4月份得到了人民医院的病历,看到病历首页写着03年1月2日“抢救一次成功”,临时医嘱写着:2003年1月1日专家(北京301医院)会诊费一千元。

赵英奇2003年12月30日就被放到了天平间,而医院死亡通知书上写的死亡时间却是“03年1月2日晚8点零2分”。

03年7月25日我给荷花坑劳教所艾振民打电话,要北京301医院专家会诊的结论和一千元的收据,艾振民惊慌失措的说:“那是医院的事,你找医院吧。”我打电话找到医院石文建主任询问此事。石文建又推给劳教所,我说是劳教所让找医院的。石文建说:“那好,你找劳教所的领导,你们一块来医院,我给你们当面说清楚。”据石文建说,劳教所表示要花这钱的。后来我给艾振民打电话,他都关机。

唐山市人民医院临时医嘱中表明北京301医院专家来过。


人都死了,可医院最后要我们支付一万多元的药费。2004年3月19日,我们家属去人民医院开明细表,找到石文建主任问他北京301 医院的专家会诊怎么解释?石文建说:“不光这一项,还有老干部处治费3090元。”家属继续询问老干部处治费怎么解释。石文建说:“这钱劳教所说它们花,市委书记陈满亲自下的令,不惜一切代价也得抢救。”

陈爱忠被灌食致死后送医院抢救

陈爱忠,男 ,33岁,张家口市怀来县北辛堡镇蚕房营村人。于2000年9月12日从张家口市被送到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第六大队强制逼迫放弃修炼,后被野蛮灌食致死。

2000年12月29日,陈爱忠全家七口:父亲陈运川、母亲王莲荣、大儿子陈爱忠、二儿子陈爱利、大女儿陈淑兰、小女儿陈洪平和,大女儿之女李颖,七人到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上访,结果全家四人被害死,两人仍被关押。

2001年9月12日,已被折磨得双手双腿全部残废的陈爱忠,被判劳教三年,秘密送往荷花坑劳教所。陈爱忠绝食抵制,在绝食的第九天,也就是被野蛮灌食的第3天下午3:30,陈爱忠心脏骤然停止跳动,没有脉搏、瞳孔扩散。当时在场的有参与灌食的狱警王玉林和几个犯人,还有所部干部及其他队的干警。后来陈爱忠还被送往唐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9月20日这一天年仅33岁的陈爱忠被劳教所夺去了生命。

因修炼法轮功,陈爱忠全家七口四人被害死,两人仍被关押。


孟金城被打死后只让家属看见后脑勺

孟金城,男 ,50岁,河北唐山遵化市堡子店镇旧寨村法轮功学员。孟金城因散发法轮功真象材料遭绑架,被遵化市610非法送到唐山市劳教所迫害。就在进唐山劳教所当天的2003年7月7日,被毒打致死。

7月7日上午十点多钟,因不肯骂法轮功,劳教所副大队长王玉林指使八九个犯人毒打孟金城。下午4点多,孟金城晕倒了。劳教所把他送到唐山市工人医院抢救,后经证实孟金城已死亡。

第二天劳教所让犯人写了个假证明,说孟金城怎么“犯病”的,得了“心脏病、糖尿病、肾虚综合症”,怎么“及时抢救”的,强迫值班人员签字。

孟金城的家人要求见遗体被拒绝,只允许家属在室外隔着门上的玻璃看,不准进病房去看,只能看到死者的后脑勺。孟金城遗体被劳教所匆忙火化了。火化后,劳教所还要向其家人索要两万元的医药费。

宋友春,男,54岁,河北省秦皇岛青龙县土门子乡土门子村法轮功学员。


宋友春死不瞑目,遗体被掏空

宋友春,男 ,54岁,河北省秦皇岛青龙县土门子乡土门子村法轮功学员。2003年12月2日上午被抄家后被关进青龙看守所,14天后的12月15日晚6点迫害致死。家属证实,宋友春被害死后,遗体还被警察掏空了所有器官。

宋友春死不瞑目,被害死后,遗体还被警察掏空了所有器官。

在宋友春的追悼会上,前来送行的乡亲们。

有学者分析说,赵英奇在2003年12月30日就被放到了天平间,两天后北京301医院的专家来给他“治疗”,当时赵英奇是真的死亡了,还是深度昏迷了?医院对他进行了什么“治疗”呢?陈爱忠都死亡了还被送医院抢救,是抢救人呢还是抢救器官呢?孟金城的遗体为什么只让家属看见后脑勺,警察对遗体做了什么手脚?宋友春的遗体被明目张胆的掏空了,随手找来的几个例子,加上台湾病人两天后的活体肝移植,无疑给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

唐山荷花坑劳教所发生过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而这种罪行可能还在持续着。立即调查,阻止反人类罪行的延续,这是每个“能称之为人”的人的责任。

图片来源:明慧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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