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师:法轮功学员有说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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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可非采访报导)4月28日,新加坡两名法轮功女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因在公园炼功和向警方递送法轮功真象光盘,而被当地法庭判罚款20,000新元和24,000新元。舆论认为,在控方没有有效举证的情况下,对被告处以重罚是不公正的,显示出新加坡当局为讨好中共,而在帮助其掩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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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日前在采访中谈到了他受理这个案子的经过和感受。

多德韦尔律师:我1996年开始做出庭律师,新加坡是我唯一开业的地方。

多德韦尔律师曾在英国学习法律,后来也曾到加拿大考虑过在那里开业。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回到新加坡开业,但在加拿大他第一次见到了法轮功学员。

多德韦尔律师:在温哥华,我见到过他们在自由的炼功和举行大规模的集会,知道他们是和平的,充满爱心的团体。

正是这一面之缘留下的印象,使他在得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正在寻找辩护律师时,产生了对此案的好奇。

多德韦尔律师:我也有些好奇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法轮功怎么会卷到一个案子里来的?我联系了他们,当我大致上知道了是怎么回事时,我很高兴的受理了这个案子。

多德韦尔律师清楚他的委托人被控有两项违法行为,一项是未经批准拥有和散发光盘,另一项是未经许可集会。

多德韦尔律师:这是对你们的要求,如果你们没有许可的话,就会被认为有罪。

但是当他了解到了案子背后的真实情况时,他认为法轮功学员应该享有说话的权利。

多德韦尔律师:他们没有对任何人的恶意,也从没有想到要有意犯罪危害社会。他们也许不是在集会,他们实际上只是一些个人,为了澄清中国政府的宣传而奔走。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对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深感忧虑。他们有权引起全世界包括新加坡的公众对此事的关注,因为如果我们在必须说话的时刻保持沉默,那么总有一天历史会对我们作出审判。

在办理案子的过程中,他有机会进一步了解了很多法轮功学员。

多德韦尔律师:这个案子中最好的地方就是他们把“真、善、忍”作为最终目标,他们是很好的人。

与此同时,他也逐渐感到了这个案件涉及的范围之大,已经超出了他的工作范畴。

多德韦尔律师:我不知道那些微小的细节怎么会滚雪球般的变成了我所不能控制的东西。

虽然目前的判决对两名委托人不利,多德韦尔律师还是又做了一项努力,那就是让他的委托人在15天后,在法庭上当庭陈述她们对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的担忧。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天下纵横》节目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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