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维权有奖征文参赛作品

【维权征文】有话要说—中国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三)

郭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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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

第三章 我们的子女教育–再苦也不能苦孩子!

我一叶浮萍
在阴冷的洪波中
飘荡不定

我是一粒种子
在劲烈的强风下
无处生根

我是一株幼苗
在贫瘠的土地上
挣扎求生

没有温暖的阳光
没有和煦的春风
没有沐浴的雨露
没有关切的目光

我“自由流浪”
我“孤独歌唱”
我“放任生长”

——《写给流浪的孩子》作者:郭昌盛

孩子是明天的花朵,孩子更是明天的希望。

城里的孩子是父母的宠儿。我们农民工的孩子也同样是我们的最爱。

对于有学龄子女的农民工的家庭来说,在城市的生活不仅仅要承受生存、就业的压力,也面临着学龄子女接受正常教育的压力,他们的生存状态和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龄子女的受教育状况。

有统计说,目前我国外来流动人口1.2亿,其中适龄学童估计在200万左右。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城乡流动的加快,这个群体将日渐扩大。

民工子弟求学的艰难遭遇,主要原因是长期形成的义务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现实不够协调,造成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在解决这一特殊群体就学问题上定位不明,责任不清。

不管怎样,民工子弟做人的尊严、受教育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尽管他们来自贫穷的农村,尽管他们是在城市的边缘徘徊。

让孩子有书读才是硬道理!

*外来人口子弟学校,我们的首选

破旧的平房、简陋的桌椅……尽管它们至今没有合法的身份。“老师背着非法办学的包袱,学生戴着非法求学的帽子。”这就是农民工(外来人口)子弟学校的现状。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就学的方式大致有三类:在正常缴纳借读费或赞助费后进入市属公立学校;进入收费较贵的政府批准的私立学校;在非法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

由于进城务工者身处低收入阶层,公立学校和私立贵族学校交费门槛高,靠借助当地原有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基本上是不现实的。

据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博士韩嘉陵的调查,开始时的流动学校是外来人口由于无法缴纳“高额的赞助费及借读费”,但又不能“坐视子女成为新文盲”而采取的一种“自力救济”、“自行解决”的无奈尝试。

在马鞍山三台小区一带,光寿县籍的打工者就有五六百人,而且大多是青壮年,孩子都在小学年龄段。于是“寿县跟踪学校驻马教学点”就于2001年应运而生。就是这所甚至连一个正规大门、一个正式校名都没有的“平民小学”,却一下子就招了110名学生。

据新华社报导,北京现在约有20万打工子弟,在外来流动儿童小学阶段90%的入学率中,实际上有90%以上的小学教育是由打工子弟学校提供的。在上海,外来民工子弟小学同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2001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市共有500所,在校学生达10多万人。在深圳,各类民办学校增至144所,共接收10.28万名非户籍学生就读;还有77所未经批准的民办学校,也收有4.3万名非户籍学生。

之所以选择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大多是出于经济的考虑。据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这些学生家长大多是个体小商贩、清洁工和废品收购人员,每户每月收入1000元的家庭比较普遍,其中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家庭占20%,500-800元以下的占16%,800-1000元的占27%。按照北京市划定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很多两个孩子的外来人口家庭基本上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奢望借助当地原有的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是不现实的,公办学校较贵的借读费使他们望而却步,而为了孩子举家回迁又不愿放弃在京打工挣钱的机会,于是他们把孩子送进教育水平虽低但收费较少的打工子弟学校。

长期从事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赵树凯研究员提出: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北京本地的生源逐渐减少,很多公立学校都招不满学生,教育设施和老师皆有过剩闲置的情况。但是一些地方高额赞助费和借读费对多数流动人口构成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不取消这道门槛,只会把流动儿童逼到打工子弟学校中去,造成一边是优越的教育资源被闲置,一边是打工子弟学校简陋的校舍被挤破了门的矛盾现实。

*孩子的呼喊:要学校不要“流浪”

2001年今年9月初,正值全国的中小学生高高兴兴进入新学期时,有的城市对专为外来务工者子女开办的“打工子弟学校”的驱逐和取缔,也达到了高峰。在北京丰台区,一些治安联防队员把守”打工子弟学校”的大门,阻止学生们进入学校。

据称,从9月1日开始,丰台区委牵头,各个乡具体实施,计划将区内大约50家打工子弟小学进行取缔。丰台区有关部门表示:该区这次取缔外来打工子弟学校的目的就是要把低素质的人群清除出去。这些学校没有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都是非法学校。根据区里的摸底结果,全区现有外来打工子弟8000多名,非法外来打工子弟学校50所。这些学校几乎全部存在教学设备差、老师素质低的现象。为了让孩子们从这种学校中摆脱出来,去更好地接受正规教育。区里已经在公立小学中准备了4600多个空位,来容纳打工子弟小学的学生们。至于多出来的这些学生,可以由家长送回老家,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

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全区现有外来打工子弟8000多名,但区里公里学校只有4600多个空位。还有近4000名打工子弟往哪里去上学校?

几天或十几天后,被取缔的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或在原地、或迁址复课。知情者说,这已是该区近几年来第3次大规模地行动,就像前两次行动一样,“打工子弟学校”并没有如取缔者所愿消失,而是以更隐秘的方式加大规模扩办。

原国家教委和公安部1998年下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提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允许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打工子弟学校没有要国家一分钱,就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对这些未来的中国公民进行了起码的启蒙教育。

如果没有打工子弟学校,那些孩子们连“非法”的学校都没得上。

但是,这些学校却不得不面对取缔和搬家的无奈。

尽管北京的打工子弟学校已有200多所,城郊结合部的1000人以上的也已超过10所,但至今仍无一家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申请获得批准。北京打工子弟学校在它出现七八年后的今天,仍在“黑”着。

据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01年5月完成的调查报告称:北京现有约20万外来务工人口子女,其小学阶段入学率为90%,而初中阶段入学率仅为20%。

这种情况在全国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带有普遍性。

想一想大西北那些土桌子、土凳子学校,想一想大草原上那些马背小学,想一想贵州山区那些在破草棚子里读书的孩子。那些政府认可的学校比今天的农民工学校又好得了多少?

打工子弟学校的性质完全就是堂堂正正的民办学校,而且在城市,它的条件再怎么差,也比内地农村的很多学校要好。什么教师学历低、课桌椅不规范、食堂不卫生?在央视《东方时空》里,我们可以看到,山西的一所小学,它的校长只有初中学历,破烂的课桌椅还要几个学生合用,那不照样办吗?

有学上总比没有学上好!

在一些地方,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一些民办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在深圳市南山区,通过政府引导,守法、规范、公益性的民办学校在全区已有10来所,它们在没花政府一分钱的前提下,为南山劳务工子女提供了价格适中、质量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学位10060个,分担了政府15%的义务教育责任,成为深圳市较好、较早解决劳务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典范区。1997年11月,深圳市教育局还在南山召开“公益性民办学校建设现场会”。

2002年8月15日至16日,教育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9部委在浙江召开了“全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大会提出,根据农民工子女就学特点,在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同时,重视社会力量办学,改革办学体制,采取了改善学籍管理办法、简化就学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费用等多种措施。会上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使他们能够“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各地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同时,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的简易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加紧制定并公布简易学校的办学标准和审批办法。

这对于农民工及其子女,还有许多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来说,无疑是一个“喜讯”。

我们期待着,阳光明天更灿烂!

*公办学校,想说爱你不容易!

流动农民工的子女教育,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得到了一些公立学校的关注。

在全国的公有学校中,安徽省合肥市的二十九中大概是最先将目光盯向打工者子女教育这个市场的。2000年,他们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面向打工者子女,办一所完全是打工者子女的学校。他们招的4个班全部爆满。

2002年4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北京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本市各中小学校有接纳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就读的责任。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有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可以参照本市的办学条件标准,举办专门的外来打工子弟学校。同时,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立学校的借读费,小学由原来的每学期500元降为200元,初中由1000元降为500元。”

据教育界人士透露,北京目前很多学校都面临招生名额不足的窘境,甚至有的学校不得不裁掉一些班级。北京市就曾于最近两年,合并和撤销了不少学校。虽然北京现在还处在中学生入学的高峰期,但是三四年之后,生源就会大幅度减少。招收外地生这些闲置的教学设备可以得到更好的利用,也可以解决学校的生存问题。

能借读,当然是好事,但许多家长对其中的手续感到十分繁琐。北京市《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中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在北京市借读,须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其父母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父母的身份证、北京市的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等证明材料,向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为其开具《在京借读批准书》。凭此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即可到暂住地附近学校联系就读。”既然是借读,又为什么要那么多手续?这么多手续,又要花去多少时间啊!

学生在学校可能会受到校方不公正的对待,也是家长的担忧。在许多公立学校,对借读生的考试成绩不计入教师的教学考评中,借读生学好学坏都与教师的教学业绩和利益不相关。家长担心教师不拿借读生当自己的学生看,对其学习放任不管。由于借读生户籍不在本地,参加诸如学科竞赛之类活动都顶着当地学生的姓名,得了奖也归当地学生。这就是说,借读生与当地学生待遇不同,教育权利不平等。

据南方网讯,2002年9月开学在即,尽管湖北省武汉市已有近百所公办学校敞开大门:向外来人口子女承诺免收借读费,但敢进公办学校的却不多。在武汉市江汉区一民办外来人口简易小学,对不送孩子去公办学校的原因,几位家长解释说,家里条件不好,怕孩子去了公办学校受城里孩子欺负,这里虽说条件差些,但毕竟离家近,学生们家里都穷,不会有谁看不起谁。

据悉,武汉市的其他区不收借读费的公办学校招不来几个民工子女。汉阳区教育局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要想真正把民工的子女招到公办学校,老师必须更换观念,要分析这些孩子的心理,在教学中消除民工孩子与城里孩子心中的“距离感”。

在公立学校借读民工子弟,家境一般较差,但自尊心很强,一旦遭受歧视便沉默寡言。而本地学生也极易从他们身上得到优越感和虚荣心的满足,这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都很不利。有老师认为,本地学生对民工子弟的偏见,主要来自家长对民工的歧视,而这种歧视观念很容易转移到孩子身上。

据《杭州日报》电子版报导,为了让儿子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在宁波打工的夫妻俩决定每年花800元钱的借读费让儿子到宁波市某小学四年级借读,但时隔一年后的新学期,因忍受不了同班城里同学的歧视,儿子却怎么也不愿到公立学校去读书,坚持让父母将他送到民工子弟学校上学。一年间,儿子也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变得少言寡语,考试成绩也不断下降。

这些现象的产生,不能不说是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孩子,夹缝中成长的一代

生在城市,长在城市,但他们却是城市的编外市民。

他们属于“第二代城市移民”。是生在城市或者很小就在城市里成长起来的一代。

他们没有经历“第一代城市移民”所经历过的从农村到城市的过程。他们大多跟随父辈来自农村,接受了传统观念、习俗和生活方式等。但另一方方面,他们每天所见所闻所感的大量的来自都市里的信息、规范和生活方式等。

他们生活在城市,在感受着城市文明的城市同时,也感受着许多人为的体制性歧视、限制。异己的城市文明的排斥,不公正的待遇,使他们怀着深深的自卑和不满。他们强烈地要求自己的权利的实现和地位垂直上升。

在这种心理预期的驱动下,“城市新贫困”子女对于所面对的不平等缺乏忍耐性,如果不对他们进行正规的有效的社会化,他们难免会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难免会表现出一种角色上的冲突、认同上的危机和价值的失范状态,成为现代社会中的新型边缘人,很容易造成其人性的扭曲和形成反社会的人格。

这群孩子,生活在城市边缘,但也许将成为这座城市未来的主人翁。他们的命运、心态与受教育程度,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有统计说,目前我国外来流动人口1.2亿,其中适龄学童估计在200万左右。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城乡流动的加快,这个群体将日渐扩大。

这群孩子比谁都渴望捍卫受教育的神圣权利。在高考成了“跳农门”的惟一通道,知识和技能成了“改变命运”的有力武器后,在目睹了父辈在城市里的平等与不平等竞争中,在对市民生活方式的张望与自惭形秽中,他们更坚信了这一点。

到城市中来的流动儿童跟他们的父母跟之间的价值观有很大的差别,他们的父母亲在农村的环境长大的,所以他们的价值关是有相当的传统的成分的,他们能意识到自己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善。而这些孩子基本上是在城市长大的。他们的世界观是城市里面的世界观,他们对自己的生活没有跟父辈们一样的比较,孩子们的比较对象就是城市里的孩子。

我曾经问过一个孩子,问他是什么地方的人,他说自己是中国人。其实那些孩子跟城市的孩子已经非常接近了。这些孩子跟父母的代沟就很难解决。

可是,另一方面,这些孩子基本上这些孩子很少跟城市的孩子打交道。有的孩子说城市的孩子不好,有的说城市的孩子瞧不起他们。而且这些孩子对警察和其他执法者的印象也是很特别的,他们见多了父母被带走的样子,他们有的害怕警察,有的恨警察。

不可否认,城市农民工中的流动农民是处于中国社会底层的群体,在这个群体中,“第二代移民”–城市边缘儿童面临着充满变化的未来,户籍制度、城乡壁垒造成了他们的生存状态和受教育权利的缺失。

如何使他们健康地成长,不仅需要我们农民工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因为,他们同样是中国明天的建设者。

第四章 我们的心声–谁来倾听我诉苦

“牛奶浴”“黄金晏”“宠物装”安知人间天上?
《绝对隐私》《上海宝贝》《棉》《糖》演尽人间欢爱情伤。

足球、蓝球、“人体秀”“布波族”
世人性情张扬。

明星、歌星、富豪、大流氓
三教九流粉墨登场!

三陪女、包二奶、情感陪护
有钱不怕道德丧!

赌场、情场、官场加贪脏
人生一张张“网”

贫困、失学、农民工、清退和收容、死伤
这些“玩意”,还有谁放在心上?

这是一个魔幻的世界
这是一个富人的欢场

报刊、杂志、电视、电影和会场
一路把欢高歌唱响

——《世相》作者:郭昌盛

当城里人沉浸在“牛奶浴”中,沉浸在足球中,沉浸在选美中,沉浸在“黄金晏”中,沉浸在《上海宝贝》中,沉浸在“维护宠物的权益”中,沉浸在“一颗粒荔拍出五十万元”的天价的新闻中,沉浸在一个接一个的“晚会”中……

还有谁在想着“维护农民工的地位”?

还有谁在倾听农民工的声音?
…….

*农民工,地位不如一个难民

比方说,一个国外的难民携带他的家眷流入了中国,流入了北京,他有孩子要上学,他也想找一份工作干,或开展一项生意,他能如愿吗?

根据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以及“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的补充规定(我国已于1982年加入了该公约),他要尽到的义务是:根据公约第2条,遵守我国的法律和规章。他该享有的权利是:根据第3条,他有“不受歧视”的权利。

具体到:依17条,他有获得工作以及报酬的权利,任何人想限定他,只许他从事苦力工种显然是不行的;如果他在这儿呆了三年,你更不能以保护北京人的就业为由而企图挤兑他。也就是说,北京人能干哪一行,他也有权干哪一行;

依18条,工业、农业、商业他都可以搞,公司也可以开,并要求所在国尽可能给他提供优惠和方便;

依22条,享受公共教育方面的权利,他的孩子和北京人的孩子交同样多的杂费,他丝毫不用去理会什么“赞助费”、“借读费”之类的交费名目。相比北京人而言,他不必多付一分钱,或一个铜板;

依22条,他享受与北京人同等的福利和救济;

依26条,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全家搬迁到上海,按此公约,上海人同样不能歧视他;实际上,他还享有许多的权利。这儿,就简单扼要说这几点。

如果北京地方政府不肯保护他的权利,怎么办?他可以视作中国政府不愿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那么,他的祖国政府的外交部门也可以出面,发表抗议声明。另外,还有别的途径来维护他作为难民、作为人的权利:向联合国难民高级专员办事处投诉;向国际法庭起诉。

一个外国的难民,如果他来了,他能拥有这么多的权利,拥有这么多的维权渠道。我们国家的农民工有吗?!

你是农民,想在北京这儿找得一份工,除了干那些卖苦力的重活脏活,你将别无选择–并且,你还要知足点!因为在邓小平发出指示说“可以让农民自带口粮进城”之前,这种机会都没有!

你是农民,你要送你的孩子在京城上学,那么,每学期你必须乖乖地多掏数百、上千、数千元。虽然现在北京的借读费小学降到了每学期200元,初中生降到500元。但据报纸反映说,在某些校,你不交上几上千元的“自愿”赞助费,就别想进学校的大门!

你如果认为北京的做法不公正不合法,要为此走上北京的街头抗议,那么我敢断言,立马,遣送回原籍的命运会降临到你的头上(遣送意味着四点:耗你精力,破你钱财,撕你面子,毁你信心。)在这方面,北京警察可是毫不含糊的,他的确能作到“严格执法”。尽管你的诉求是正当的,行使的是马丁.路德.金所说的“为权利而抗争的权利”。

如果街头抗议不行,那么法庭起诉行吗?也不行。没有哪个法庭会受理这样的案件。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出现一起这样的案例。

为什么中国农民那么像外国的难民?–衣衫褴褛的装束、憔悴的面容、一贫如洗的处境?–现在,原因不是很简单了吗:他们,这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拥有者在自己的国家里得不到最起码的权利:不但没有公民权,也没有国民权。于是,他们在我们这个几十年无难的国家里,过着难民般的生活,或者难民不如的生活。

可以这样说,在处境上,在权利的拥有上,中国农民远远比不上外国来的难民。

也许,中国农民能有幸做个无国籍的难民更好!

*为什么,听不见农民工的声音

大家都知道下岗工人很苦,但是到城里打工的民工比下岗工人更苦。

城里所有的高楼大厦都有农民工的汗水和血泪。但是当他们怀着美好的期望来到城里出卖他们的体力,以换取微薄的收入时。迎接他们的是冷眼,包围他们的是嘲笑。居住在城市最肮脏、最阴暗的角落;工资被刻意压低和拖欠;时刻面临着城里警察的骚扰……

为什么几亿的农民工过得那么苦,却听不见他们叫苦的声音?

“春江水暖鸭先知”,很多人熟悉这一出自苏东坡大人的诗句。很浅显的道理:水的冷暖,水里生活的感觉,与水关系最密切、与水保持“零距离接触”的鸭子最先知道。

同样道理,农民工的冷暖,农民工的苦痛,也只有农民工自己最清楚。

如果我们操自己的嗓子喊一喊,吼一吼,从常理上讲是会有效果的。

套用毛泽东的一个表达模式:假如“数亿农民一声吼”,那么,可以肯定,“地球也应抖一抖”。我们有多少人呀!

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选择沉默,在受苦时?另外,相似情况以前也出现过:四十年前的往事:1959年至1961年,数百万计(采用的是最保守的估计值,因为没有权威的、政府公布的数字可以引用。可能是有权的人觉得,花些精力把这事调查清楚是没有必要的。)的农民被饿死,高层决策人“似乎”也不知道。我们农民也是这么的沉默。

电视中,我们常能看到别国农民(或工人)为表达自己处境、为捍卫自身利益,表现得非常不沉默、非常壮观场景。人数不足中国农民千百分之一的法国、西班牙农民在自己国家繁华街头、日本农民在议会中频频地向政府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

只要不是“指鹿为马”,只要不是睁眼说瞎话,谁都不能否认,一个社会的上下层之间是有距离的。

有这么一个历史故事,很多中国人都很熟悉:两千年前,三国两晋时期,司马衷陛下当政。当“处江湖之远”的饥饿的农民被饿死无数,消息报上来的时候,“居庙堂”最高的司马皇帝很惊诧:为什么饥民那么傻,宁可饿死,也不吃瘦肉粥?!

谁都不会怀疑,与“腐朽的”封建时代的帝王相比,我们现在的领导人是贤明的。但是,现今农民的确切的、真实的苦难程度,我敢说,它远远超出了我们高层、我们城里人的预料。

今天,在我所接触到的城市市民中,有的人至今仍是非常纳闷:农民工在城里境遇如此之苦,为什么还一个劲地往城里涌?太傻了吧?

对上层来说,真实的、全面的、完全的信息获取和掌握,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也是决策的基础。

可是,当今的时代,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这个以信息可以便捷联通为基本特征的互联网时代,了解下情为什么这么难呢?是我们的主流社会的听觉迟钝了、信息闭塞了呢,还是我们农民在社会根本没有表达的途径与诉求的渠道?

直到最后,依旧没辙。我们的农民工们,只能凄然地忍受着悲苦的命运,只能在劳累伤心之余,悄悄地呻吟,默默地舔着自己的伤口。

*媒体,再多关心些农民工

当我们为申办奥运成功而齐声欢呼的时候,当我们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而如痴如醉的时候,当我们为加入世贸组织而如释重负的时候,当我们为两千多亿外汇储备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我们可曾问过,农民工究竟能从中得到什么?

他们微弱的呼喊已被欢呼声所淹没,他们的存在似乎不再重要,上亿农民工的份量已经抵不上一个足球。

虽然,有些媒体在关注普通大众方面做得很努力也很有成效。比如中央电视台的“半边天张越访谈”、“百姓故事”等栏目;《南方周末》报;又比如说《北京青年报》等。

但是,现在报刊版面上唱主角的仍主要是三类人。一是政府的各级官员和一些政府极力树立的先进人物,二是各行各业的董事长、总经理、CEO等等;三是各类影星、歌星,球星等等。他们的大照片、大标题,在报刊版面上非常突出。名人的一举一动、吃喝拉撒睡似乎都成了新闻。此外,相当多的是一般百姓消费不起的有关时尚、消费、休闲等等这一类的内容以及相关的广告。这种现象不仅仅存在于专业媒体和某些格调不高的小报,就是在我们称为主流的媒体中也有一定反映。

中国农民有个官方的大报纸《农民日报》,可那上面的文章往往是赞歌,主要还是给大大小小的干部们看的(虽目前内容已有所转变)。但到目前,中国还没有一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有影响的媒体。

农民工是如此之多,但他们的呼喊却是如此之弱。现代社会的信息是如此发达,但农民工的声音要传到施政者的耳中却是如此之难。我们的报纸多如牛毛,但关注农民工疾苦的信息究竟有几多?我们的政策层出不穷,但为农民工利益考虑的究竟有几个?

有人指出,中国的媒体正处在政治权力控制与资本拉拢的时代。一方面,国家政治权力控制着媒体的运作,界定了一条新闻报导原则:什么不能报,什么怎么报,什么只能报一点;另一方面,媒体要步入市场经济,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于是把眼睛盯在社会资本的控制者–广告商,尽量报导能引起颇具消费能力的群体注意的新闻,以吸引广告商的资本投入。

政治权力与社会资本的结盟,决定了中国媒体信息传播的方向、领域和性质,很大一部分消费不起,或者说消费能力严重不足的弱势群体,因此而被遗忘了。

前几年,新闻报导在政治权力的控制下,有选择地对下岗工人的生活进行报导,而且所报导的新闻大部分都是好的一面,如哪些人下岗之后找到了好工作,现在生活可红火了,有点鼓励在岗的人下岗的味道,而至于下岗工人真正的生活状况,却鲜有媒体去挖掘,并以客观、真实的眼光进行报导。何况农民工的“下岗”生活?

与此同时,社会资本拥有者–广告商的存在,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媒体运作的指挥棒。报导什么新闻,才能引起哪一类的人的注意,并成为吸引广告商刊登广告的契机,编辑围绕着广告转,这已经不是秘密了。于是,“一平方米房价仅卖1万元”“每平方十万元的商住楼被抢购一空”的字样就不断地刺激着市民的眼睛,刺激着农民的眼睛,更刺激着农民工的眼睛!

广告商关心的是广告是否得到了视听和阅读效果,他们并不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不是广告商的义务。由此可见,媒体的新闻报导间接地被广告商所控制,远离了弱势群体。

媒体受到广告商的左右,这是世界公认的事实,不仅中国存在,美国也存在,但中国远离弱势群体的情况更加严重,是因为除了广告商的影响之力,还有政治权力的支配在起决定性的作用。

美国媒体不会报导有损国家利益的新闻,但起码它可以有点编辑自主权。如果编辑坚持采用某一篇稿子,该稿子就有可能公之于众;而在中国,编辑根本不可能有选择稿子的权利,顶多也就是在政治权力所允许的范围当中,选择一些不违反宣传政策的新闻。于是绝大多数的编辑不可能坚持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原则,即使心中有为社会弱势群体寻求社会公道的想法。

广告商与政治权力的结盟,使中国的媒体经受了双重压力,这也是中国媒体在发展过程中顾虑重重,受到诸多阻碍,缺乏真实、客观、公正的根本原因。

“社会公器”应有的社会义务无从体现,受到了众多受众的指责。如果媒体漠视弱势群体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并变本加厉地朝政治权力和广告商靠拢,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体的利益如何得到平衡?如何不保证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爆发矛盾,甚至引起社会的动荡?媒介如何起到一种平衡剂的作用,去缓解社会各阶层的矛盾?

我们不渴媒体用大量的篇幅来讲述我们的故事,反映我们的状态。

只想说一句:媒体,请你再走近些!

第五章 我们的明天–但愿不再苦

命运可以走出冬天
记忆又怎么忘记严寒
春天是一个流泪的季节
你别忘了打伞当你走出萧条

我知道
愉悦过后是孤单
当你泪花闪烁
我知道
你兴庆之余有哀叹

沧桑抹去了青春的容颜
却刻下了纵横交错的山川

——《纪念》作者:郭昌盛

如果能够重生一次,你最希望出生在哪里?一项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中国农民希望自己生活在城市而非农村。

零点调查公司对中国的辽宁、河南、浙江、广东等十一个省市的农村进行了农民生活形态研究。百分之六十点七的被调查农民希望下辈子是个城里人,虽然他们对出生地的重新选择表现出较广泛的偏好:有的选择国外,有的期望出生在大都市。

生活在城市,拥有城市户口,已成为农民工的最大的愿望

为了城市户口,人们为此付出了太多。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终于拉开了幄幕。新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盛会,中国共产党十六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在北京召开。

“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并充分认识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的流动”。

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加大加快。文明之光正在渐渐地照向农民和农民工!

*城市户口,寄托了太多的需求理由

对于一个城里人,也许并不觉得户口有多大作用,而对于在这个城市漂泊奋斗多年的异乡人,户口就是一个标志。

没有它,会处处觉得别扭,比如不能平等地参加应聘,不能买闹市区的房子,不能选择入校,不能……

甚至使有情人无奈生离死别!

小小一个户口簿,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城里人令人羡慕不已,农村的年轻人要想跳出“农门”,只有走读书这条独木桥。

一个城镇户口实在承载了太多内容,意味着身份不同,意味着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意味着特权。

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个户口曾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入学参军、买粮买副食品都离不开它,死的户口把活的人绑在了一个地方。

1958年,我国第一部户籍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从此有了不同地域之间的人口之分。现在,市场大潮汹涌而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远离乡土闯荡世界。但已经实行了40多年的户籍制度还是像一条无形的带子,束缚着人们的自由流动。中国政府在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对于“公民迁徙自由”的条款作了保留。

小小一册户口本,为什么有如此大的束缚力呢?户口的作用与它被赋予很多功能有关:

195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与1955年出台的《市镇粮食供应暂行办法》,以及以后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将户口与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公民的权益挂起了钩。对企业单位集体供粮、城镇居民供粮以及粮食转移证、粮票等管理使用办法作了规定,明确粮食按城镇户口(即非农业户口)实行计划供应。同年,国务院还公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对农民吃自产粮作出了规定。此后,国务院及公安部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将劳动用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公民的权益事务同户口性质相挂钩,进一步明确了以供应市、镇居民定量粮为标准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管理体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城市户口的许多功能逐渐弱化,但附在其背后的利益对外来人口仍有很强的诱惑力。如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国营企业招工等,都要求有本地户口;社会保障制度中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此外,外来人口子女入学还要交纳各种借读费、暂住费等等。这些限制条件,使外来人口无形中增加了生存成本。

北京大学行政法学陈丹洪教授指出:“迁徙自由本身是宪法人身自由的一个延伸,不管宪法有无明文规定,这种自由都随宪法存在的。几十年来的户籍制度实际上是游离于《宪法》之外的。”陈教授还指出:现行户籍制度不仅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违背了平等的原则。它是与计划经济相配合的一种“管人”的模式。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将出生地作为人生的一个限制,使各地区的人缺少了平等分配国家资源、平等交流的机会。

据权威部门预测,到2005年,我国农民工将达到一亿三千万人。户籍理论问题研究专家刘宏斌说,问题不在于人口流动,而在于外围条件和制度如何适应人口流动的现状,不能用计划经济的观点来考察和预测市场经济下的变化。一句话:户籍制度的改革不是形式上的一种创新,它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当然,户籍制度实行了几十年,在一些大城市,户口仍被附加了很多功能,要把传统的户口审批制改成登记制,显然还需要一个过程。

但是,坚冰已经解冻,春天就不会遥远了。

*拆除“柏林墙”,我们可以跳出“农门”了

户口,几十年来像一堵“柏林墙”横亘在农村和城市人口之间,难以逾越,演绎出千千万万悲欢离合的真实故事。

四十余年来横亘在我国城乡之间的户籍“藩篱”,有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被打破。在城市中工作生活的农民工,可望根据新政策而成为“城里人”了。

公安部按照严格控制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思想,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1997年,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在为期两年的全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选择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财政有盈余、城市基础设施较完备,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小城镇作为试点。两年中,公安机关共在382个小城镇办理小城镇户口544031人。

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湖北省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由原来的15个试点镇扩大到200个中心镇和25个与周边省份毗邻的重点镇,并明确规定取消“农转非”指标控制办法,改由各地根据小城镇发展规划及综合承受能力办理。贵州省取消了办理小城镇户口必须在所在小城镇实际居住满两年的条件限制。

2001年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布了《关于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启动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凡符合在广西城市,城镇落户条件的人员,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安派出所核实后,报经县(市)公安局审批,即可办理户口落户迁移手续,不再有任何指标限制。各地不得向其收取城市,城镇增容费等费用;取消城市、城镇蓝印户口(含绿卡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原已办理以上三种户口的,均转为城市、城镇常住户口。

浙江宁波最近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对进城镇落户指标的限制,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并且对迁入公民居住和收入的要求更加放宽。在宁波户籍制度改革的试点奉化市,37岁的河南农民饶现刚成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受惠者之一。2001年年底,他把一家五口人的户口从河南信阳的偏僻小村迁到了奉化。

奉化市规定,凡在城镇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城镇户口公民,都可自愿申办城镇户口,其直系亲属也享受这一政策。37岁的河南农民饶现刚成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受惠者之一。2001年年底,他把一家五口人的户口从河南信阳的偏僻小村迁到了奉化。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户政处透露,目前,安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户籍改革,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户口迁移管理限制,全面实行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登记户口的政策。此外,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河南、四川等地的户籍改革力度也比较大。

在省会城市中,河北石家庄的改革力度最大。2001年6月2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计委《关于石家庄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公布了七条户口全面放开准入标准,在直系亲属投靠、外来投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外来务工人群户籍管理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只要你在当地务工经商两年以上,都可以落户。在石家庄市区生活的30万外来人口是最大受益者。这项措施自2001年8月1日正式实施。据石家庄市公安局户政处钱爱梅处长介绍说,“截至8月14日,已经有4000余人办理了进市的手续。”

河北省石家庄市户籍改革全面实施,市内六区户口全面放开。此次改革之彻底、动作之大,开省会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先河。在石家庄一家新闻媒体工作多年的孙先生,夫妇两人均没有本地户口,为了生孩子只好到老家开证明,在这次户籍改革中,他拿着一家三口的迁入证明,到户籍部门10分钟就办理好所有进市手续。在石家庄市某饭店打工3年的进城务工青年刘某,来自河南农村,受此次户籍改革之惠,只花了3块钱工本费就把自己的身份变成城市户口。

而在2001年8月1日以前,身为农民工的你若想要一个石家庄户口,你只有掏钱买。1992年全国各地忽然出现买卖户口,国家多次下文严禁买卖户口,但是地方政府依旧挡不住来自民间的自发的进城热潮,石家庄的城市户口曾经炒到3万元一个,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外地人成为第一次城镇户口热的受益人群。为了推进城镇化进程,从1995年开始,国家开始认可户口买卖,百姓自发热情转为政府行为,户口买卖费确定为城市增容费,石家庄市每发放一个城市户口要收1万元城市增容费。当年8月10日到23日,石家庄市便为两万人办理市区户口。如此高涨的进城热情让政府部门招架不住,公安、教育部门开始担心,落户的外地人中55%是17岁以下的青少年,正处于适龄教育阶段,是否对全市各中小学校造成就学压力。只放开了两个星期的户籍政策立刻停下来。9月1日,石家庄市各中小学校开学,政府官员发现他们担心的入学潮没有发生,许多已经办理石家庄市户口的外地学生仍在原籍上学。此次户籍改革有惊无险,户口买卖又开始运转,到1995年底,石家庄市区户口共“卖出”了3万多个。

据悉,到2001年10月1日,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市区,将取消“农转非”指标,把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凡在当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但是,一些特大城市还没有完全敞开大门。拥有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城市户口,对于农民工来说,仍是一个梦。

*进城当市民,你要付出多少价码

当一个城市居民,是多少打工仔、打工妹的人生理想。然而,农民要想成为大中城市的居民,可谓比登天还难。要受到现行的户籍制度,以及户籍制度所包含的就业、住房、当公务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体制与政策限制。这个限制如果量化为经济成本的话,门槛有多高呢?

成都市规定,凡向该市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外来人员可以免费获得一个城市户口和准许带一个家属户口,但家属户口必须交纳2至3万元的城建费。这样的成本,打工仔、打工妹能办得到吗?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不要说他们办不到,即使有钱,这钱也花的冤枉。

至于北京市的门槛,就更高了。《北京市外地来京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登记常住户口的,应是连续3年担任所在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户口迁入地拥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远郊区县须连续三年纳税40万元以上,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三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

此外,入户申请人员必须在户口迁入地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按照这个标准,你倒底要付出多少代价呢?

2001年10月初,河南财经学院的工商管理副教授詹启智给《北京青年报》写信说,按照此规定计算,以《北京市2000年统计年鉴》提供数字为例,可得出以下结论:1.北京户口价值831万元:企业三年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300万元;按人均工资14000元/年,职工100人计算,三年支付北京人工资420万元;企业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大病统筹)费111万元。2.为实现企业每年纳税100万元目标,须为北京创造经济增加值(国际通用经济指标)约500万元:我国工商企业主要有增值税和所得税两大税种。增值税税率为17%,实际价内税率约为14.5%,简单计算500万增加值中,支付工资140万元,支付职工三险保险费约37.1万,各种经营费用约95万元,商业房租55万元(按租用500平方米办公、经营用房,3元/平方米日计),增值税72.5万元,所得税30万元,利润70万元。3.同样为实现每年纳税100万元,企业需实现工业销售收入1675万元:1999年北京工业销售收入2218628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39887万元,应交所得税175886万元,增值税908616万元;销售收入各种税费率为5.97%,实现纳税100万元,需达到销售收入1675万元。4.新办企业需投资1350万元:为实现增加值500万元,按30.1%的增加值率计,需投资1661万元,以工业流动资产年周转率1.23次计,需净投资1350万元。此外,以北京市目前平均房价计算,还需要投资者投资约50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

我想,如果你能够拿出1350万元开办企业、投资50万元买一套商品房时,如果你不是为了子女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占些分数的便宜,你也许根本就不会在乎这个“北京户口”了。

说白了,这个规定只是一个无聊的文字游戏。对于普通农民工来说,想要北京城区户口,根本就是“白日做梦”!据报载,到目前为止,通过投资办企业而正式获得北京市区户口的企业家也只有区区几人而已!

那么,在一个中小城市里安家,又得多少代价呢?

以当地的一般水平和打工者进城的一般路径计,在城里生活,需要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和一个维持生计做买卖的门面房。加上房屋装修、孩子上学和做买卖的前期费用,共需100万元左右。在地级市安家需要50万元左右。这个费用是一般打工者根本无法企及的。所以即便是取消农民进城的户籍限制,大中城市的经济成本所构成的市场门槛也是很高的。据说“中国打工第一镇”四川省金堂县竹篙镇以上述办法落户大中城市的不到千分之一。

如果一时达不到这个层次,想进城安家的打工者,往往采取在城市自立门户,继续做生意赚钱的过渡办法,这种人一般限于成功的打工者,准备自己或合伙做生意的人,纯粹的打工者还进入不到这个层次。这类人属于进城不能,又不想回乡的人。在竹篙镇大概占百分之一左右。据打工者们说,他们采取的办法一般是在城边租一间廉价民房供全家居住,在成都租费一年3000元左右,加上两个孩子上学的费用2000元,租门面做生意的本钱5000元左右,合起来最起码也需要1万元以上,才能在大中城市举家临时生活和做生意赚钱。但是,小本生意赚钱很不易。能否最终实现当城市人的理想,他们并无信心。

在一个县城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和一个维持生计做买卖的门面房安家需要10万元左右。大都分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回乡后选择了转移到故乡的县城和小镇安居。这部分人占打工者进城落户的90%。原因是进入的成本他们能够承受。

在四川省金堂县到2000年为止,全县常年在外打工者达16万人,2000年通过邮局汇回收入2.72亿元,成功的打工者主要把钱用来在镇区建房办产业,致使竹篙镇区面积由过去的0.5平方公里,增加到1.5平方公里。在镇区规划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有400多户,外出务工者在镇区兴办的私营企业有22家,资金投入达500万。进入城镇的外出打工者城市化的主要方式是,最成功的建房子办工厂,次成功的建房子,楼上住人楼下门面做生意。竹篙镇由此繁荣起来,辐射功能增强,成了方圆20公里左右,辐射中江、简阳两县的中心镇。四川全省有42万打工仔由开始挣钱填肚子,继后赚钱盖房子,进而回乡投资办厂子,基本上走的就是这条路。据四川省农调队抽样调查,2000年全省举家外出务工农户达101.9万户,比1997年增加了20万户。

虽然城市的大门敞开了,但是现实在生计问题又严酷地摆在面前。

那么,又有多少人能挤进城市的“门槛”呢?

但毕竟,我们有了些许的希望.

*户籍改革备忘录:文明渐进的脚步

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准落常住户口,口粮自理。

1985年7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决定对流动人口实行《暂住证》、《寄住证》制度,允许暂住人口在城镇居留,这些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关于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要办理迁移手续或动员其返回常住地的条款,作了实质性的变动。

198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凡16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须申领居民身份证,为人口管理的现代化打下了基础。

1992年8月,公安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制度,以解决要求进入城镇落户的农民过多与全国统一的计划进城指标过少之间的矛盾。当年底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成立。

1992年,浙江温州推行“绿卡制”。

1993年,上海推行“蓝印户口制”。

1993年9月3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由此起步。

1995年,广东深圳施行“蓝印户口制”。以此为代表,部分地区实行投资入户、购房入户或蓝印户口等政策,以吸引人才和资金。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根据此方案,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8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主要规定: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志愿的政策;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落户。户籍制度进一步松动。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2002年2月25日,公安部官员表示,中国户籍管理的基本方向之一是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继续放宽对户口迁移。

后记

我不想刻意地去描绘什么赅人听闻的情节。

我只想做一个历史的真实记录者。

想想我自己的经历,我的心静如止水。

因为,我不想奢求什么,更不会感谢什么。

因为,不管社会改革如何,我都会说,这些权利早就该还给我!

作为一个身份同样是农民工的打工仔,比起那些没有文凭,做着苦力的农民兄弟姐妹们,我是幸运的,但也同样是一言难尽。

我六七岁时牵牛,十二三岁下地,十六岁时辍学,务过农,在乡镇鞭炮小厂打过工,后又在村里当了几年村干部。目睹了农民和农民工的一切辛苦,一切不易,也经历了一切辛苦,一切不易。因为家贫,我十九岁就成家,二十岁时,我厌倦了跟在村干部后面的虎假虎威,厌倦了乡下的农耕生活,厌倦了辛苦一年到头还手中无钱的日子,我背井离乡进了武汉的一所自修大学。

两年的努力,两年的泪水,两年的辛酸、两年的穷苦。终于我拿到了毕业证,成了个户口仍在乡下的“农民大学生”。

通过竞争,我作为临时工被聘进了省直机关。因为在科口农口,我拚命地工作,把一腔热情化作对农民的爱。

原以为可以“一步登天”,但干了近七年,身边干部子女一个个和外单位干部的子女对调着招了工转了干,我仍是个户口在乡下的“农民工”。

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1996年我参加了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举办的全省首届公务员统一招考。在同一职位的35名考生中,我的笔试成绩位居第二,又经过了激烈的面试,我的总分仍位居第二,但录取名单下来时,我却名落孙山,录取的是第一名和第三名。

我百思不得其解。

2000年8月,我辞去了我虽然衷爱但不爱我的单位,从湖北来到了北京。

在北京,除了怕办证、怕清退、怕收容、怕遣送、怕挤排外,最大的烦恼就是住了。近十年来,我光房租就为房主“自愿贡献”了一二万元。

这在我们湖北的乡下,都快起座楼了!

虽然花了不少钱,但住的却不尽人意:住过搭建的仅四五平方米但却要花我近二分之一工资的小屋。就在屋里放盆水都结成冰砣的日子里,捱着渡过漫漫长夜。

住过单位通风的地下室。但大冬天里水管常常爆裂,常常水漫“金山”。

同样住过不透风不透光的地下室。在那漫长的一年里,我不知道在我头顶上的煤气管和水管,还有其他弄不清的管道什么时候会爆裂。如果真的爆裂了,既使不发生地震,我的小命也就不声不息地报废了!

好在,我现在已搬出了那个可怕的“地狱”!

只是,不知道那一天又会回去!

真担心那些仍住在地下一层、二层、三层,甚至地下七八层的兄弟姐妹们。可是,不住地下室,他们又能住哪呢!

能让农民工租得起的房子越来越少了。平房快被拆光了,就连地下室也都住满了。

北京城里到处都空着的价值几十万、几百万的商品房和精品房,你住得起么?!

每平米售价仅仅1万元!

在外面务工近十年,我最大的内疚就是对我那年仅十一岁的女儿。

女儿很小的时候,就放在乡下的老家,由我的老父亲照顾。

女儿该上学了。本想把女儿接到武汉上学,可一打听,不仅要交近千元的借读费,还要交近万元的赞助费。

靠我们夫妻俩每月微薄的工资,根本负担不起。只好作罢。来北京后,虽然近两年,公办学校也开始接收农民工子女,但手续太过复杂,光办这些手续就要花不少时间和精力。何况,报上还是报导过,一些学校还是在悄悄地收赞助费,只不过,要家长“自愿”。再一想到女儿如果高考,还要回到湖北乡下。只能放弃了把女儿带到北京上学的念头。

与其把女儿带在身边受罪,受歧视,倒不如让女儿在家里安心上学。

只是多了无限的牵挂。

作为一个具有大专身份的“农民工”,近十年的机关打工生活,使我饱尝了无尽的酸甜苦辣。虽然我倾注了比城里在职干部更多的热情,但我仍是一个“临时工”;虽然我比城里在职干部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但我只能得到别人三分之二甚至三分之一的工资。最荒唐的是打了近十年工,竟然没有一天工龄!

我不知道我的明天是什么样?

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只愿社会各阶层都来走近农民工、了解农民工、关爱农民工!

期待着明天会好!

郭昌盛于北京
2002年12月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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