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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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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監督政府 作者﹕茉莉 【大紀元6月7日訊】從中國在共產黨統治下五十多年的經歷來看,不管是大洪水、大旱災還是大地震,每一次自然災難,都給壟斷國家資源的專制政府,獲得成功扮演「救命恩人」的機會,給這個權力來源缺乏合法性的政權,增加了合法性。面對這場慘絕人寰的四川地震,知識份子能夠做的,主要是質疑、監督政府的救災行為,並對地震中發生的問題進行思考,以爭取制度上的改變。 在當前的四川震災中,中共放鬆了以往嚴厲的新聞管制,還給人民一些本應享有的知情權,並開放了外國救援。這些做法,獲得了海內外輿論的普遍肯定,人們希望政府從此更為開放,使中國人獲得更多的自由。 一般認為,這次中共對境內外媒體開放採訪,是由於西藏騷亂後中共趕走外國記者,受到國內外輿論的嚴厲譴責,因此這次吸取教訓變得聰明起來。如果這種看法能夠成立,說明海內外的批評是有效的。 但筆者不敢這麼樂觀。西藏至今仍是一個禁忌,目前海外記者仍然不能自由踏足藏區採訪藏民。再看看一些被監禁的維權人士,如胡佳、郭飛雄等,他們並未因為國際社會的批評而獲得自由。因此,這次選擇性的新聞開放,說明海內外批評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那麼,中共為什麼在報導震災方面解除了新聞管制?在筆者看來,真正的原因在以下幾點: 第一,自然災難不同於「人為災難」。西藏騷亂是政府嚴厲鎮壓弱小民族的結果,壓制維權人士是政治迫害,造成這些人為的禍害,中共是絕不手軟的。而地震卻是自然現象,是人類共同的災難,因此當今中國政府不再像唐山地震時那樣愚蠢,他們已經不怕將自然災情公之於眾。 第二,中國不同於緬甸的地方在於:中國的對外開放已經三十年了,而緬甸至今仍然閉關鎖國。在這幾十年裡,外國和港台的資本進入使中國受益巨大,令中共當局嚐到了經濟開放的甜頭,高幹子弟因此大發其財。因此,在緬甸軍政府阻擾外國入境救災時,中國政府會歡迎海外捐款和援助。 ◎ 沒制度保障新聞開放曇花一現 筆者曾經在薩斯抗災期間認識到,即使是一個不是民選的專制政府,在巨大災難發生時,也會在某種程度上與人民的利益相一致。無助的災民別無選擇,只能寄望於這個他們平時不信任的政府,因為只有這個掌控一切的全權政府,才有能力有資源組織調動救援力量。 還有人很有興緻地大談「多難興邦」,大談什麼「地震激發了中國的潛力」。他們似乎認為,地震是一件多多益善的好事,用這麼多人的生命去促進國人的「團結」,提升中國作為大國的「自信」,都是值得的。這些罔顧百姓性命的言論令人噁心。 就在這種歌頌政府、表揚領袖的歡樂「主旋律」中,人們似乎忘記了,由於中國政府最初拒絕國外專業救援人員入境,耽誤救人時機,令許多災民在黃金72小時過去之後默默死去。目前還有一些救助未至的地方,尤其是農村。許多災民仍在挨餓受凍、受傷生病,並面對洪水、瘟疫和核洩漏等更多災難的威脅。 人們似乎忘記了,救災是政府的基本職能。政府官員包括參與救災的軍人,都是人民納稅養活的,他們理應迅速有效地救災,就如醫生理應盡職治病救人。當政府及其軍隊索取人民過多的讚美,硬要把自己塑造為「最可愛的人」時,他們是從根本上顛倒了主僕關係。 2004年南亞發生海嘯,當時有二萬名瑞典人在南亞渡假,後來五百四十三人罹難。瑞典民間不依不饒追究政府拖延救援時間的責任,媒體的批評氣勢洶洶,首相和大臣們只能老老實實道歉認錯。美國在遭受「卡特里娜」颶風之災時,人民對布什總統的嚴厲批評也鋪天蓋地。 瑞典和美國都是民主國家,他們國家的民主制度保障媒體可以行使「第四權」,監督和批評政府,沒有納稅人會對政府的本職工作感恩戴德。因此,政府官員不能只流眼淚或發表豪言壯語去「感動人心」,而是要具體有效地組織救災。 而中國則不然,目前稍微寬鬆一點的新聞自由,並無國家機製作為保障。一旦統治者覺得對自己不利,他們便隨時可以中斷和倒退,這就只是一次偶然的言論放風,新聞開放只是曇花一現。 ◎ 知識份子是質疑者不是讚美者 如果中國不能就此走向民主制度的建設,那麼,無數災民的鮮血和死亡、失去親人的錐心痛苦、無家可歸的困境,以及由此喚醒的全民族的關懷,全社會的同情,都只會化為一片歌頌領袖讚美軍人的「主旋律」。這樣「感動人心」過後,中國式的悲劇就會重演:令百姓遭殃的災難,會再一次被統治者利用來為自己加分。 要使國人在地震時所喚起的良知、愛心和團結精神,成為一種恆久的力量,轉化成對公民權利的保障,這就需要特立獨行的知識份子,以質疑和批評的言說,推動社會制度性的進步。 為什麼在國難當頭時,獨立知識份子仍然要保持自己的批判意識呢?這是因為,知識份子要站在弱勢者一邊,為民喉舌。作為公理正義及弱勢者和受迫害者的代表,他們要時時保持警覺,不讓強權者以似是而非的陳詞濫調誤導人民。他們要以言詞的力量,鼓勵人民爭取自己的權利,對抗權勢者的腐敗和無能。 儘管獨立知識份子並不是故意要和政府作對,但在政府和弱勢者的利益不一致時,為了維護弱者利益,他們就不可避免地要質疑、批評權勢者。而且這種批評不但要及時,而且要高聲大聲。只有足夠大的聲音,才能在呆板而堅固的社會結構中,開拓出一點自由空間。 《唐山大地震》作者錢鋼就不屑參與「主旋律」的合唱,他發表意見說:「一切大話空言、華而不實的積習、對上負責的表面文章、為電視鏡頭準備的表演,此時,請統統走開!科學,專業,這是苦難中同胞的生之希望。」 ◎ 追究政府瀆職建設法制 在巨大天災面前,不佔有權力和資源的獨立知識份子,除了捐款之外,所能做的並不多。但救災的重任,卻不能都繫在政府官員有限的良心之上。政府的救災行為不能沒有監督,沒有監督的救災勢必有損弱勢者的利益。 即使在民主國家,好政府也是被輿論教訓出來的。前面提到三年前的泰國海嘯,瑞典政府在一片炮轟聲中,努力救災將功補過。這樁公案後來沒完沒了。從媒體的調查報導揭發開始,到後來成立「海嘯災難調查委員會」,追究政府工作人員的失職責任。前任首相佩爾松最信任的顧問丹尼斯被控誤導調查,不得不引咎辭職。 這一次四川震災,中國政府在各方面都有瀆職的嫌疑。例如,據中國地球物理學會顧問陳一文說,有專家曾明確預報汶川地震但遭到壓制,「中國地震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最讓世人憤怒的是,地震摧毀了幾千間中小學校舍,上萬名學生慘死。那麼多由各地政府主持修建的學校,成為坑害稚嫩孩子的「豆腐渣工程」, 中國《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或者行使職權的過程中,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或情節嚴重的行為。刑法第138條規定了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要給刑事處罰。 在發生這樣的慘禍之後,人命和鮮血應將「問責」推上政治議程。如果中國政府真的「以人為本」,那麼應該能按照自己的法律,在災難過後進行廣泛的調查和問責。如果官員失職的責任不予追究,那麼政府執政的道義基礎何在?但願這場天災人禍,能夠促使中國社會走向法制制度建設之途。 原載香港《爭鳴》雜誌2008年6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6/7/2008 1:15:59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6/7/n21457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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