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重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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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重錘

作者﹕李寶慶


【大紀元4月27日訊】喜接「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公告,該法庭於2005年8月19日開庭受理了我們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羅干、周永康、劉京及中共610辦公室犯有反人類罪行一案,並按嚴格的法庭程序,進行了立案審查,傳票送達的過程,還通過震撼人心的法庭訴訟、激烈的法庭辯論和嚴肅的法庭審理等四次開庭。

於2006年1月21日由陪審團投票,一致做出了江澤民等被告犯有反人類罪行的裁決。2006年4月29日將再次開庭,公開宣判。這將是一記法律的重錘,牢牢地把案犯江澤民、羅干、周永康、劉京及610辦公室釘在人類歷史的恥辱柱上。

可以想像法庭的判決將把被告的一系列反人類罪行昭示天下還原這些專制魔王殺戮法輪功學員滅絕人性的道德良知,以及反宇宙、反人類的真實面目,對那些至今還對中共惡黨報有幻想,甚至助紂為虐的各色人等,無疑也將是促其猛醒的一記重錘,免得只顧眼前利益,與邪魔共午,稀里糊塗地成為中共的殉葬品。

其實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及其幫兇的訴訟案,已遍及全球20多個國家,可以說風起雲湧,是二戰後規模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已使中共江澤民集團處於四面楚歌的境地。因為它們的罪行已經觸犯了大部分文明國家的法律。換言之,許多國家都有法律可以懲治這種違反人權普世價值的反人類罪行。

正因為如此,中共江羅集團,千方百計地阻撓這些訴訟案的順利進行,它們使用政治,外交、武力威脅,特別是經濟利誘,金錢收買等各種卑鄙手段,驅使那些正氣不足,受中共蒙騙,見利忘義,不顧自由、民主和人權等立國之本原則的人,明裡暗裡為它們服務。

使那些昏庸的政要不惜以政府的名義去干涉司法獨立。而口稱司法獨立的人,則聽命於行政干予,挖空心思為訴訟案設置障礙,或拒絕受理或一再拖延,甚至托辭誤判,因一已之私,無視法律的嚴肅性,使法律天平向罪犯方面傾斜。

以美國芝加哥案為例,在中共的壓力下,美國的司法部要求法院給予江澤民司法上的豁免權,而否決訴訟,儘管司法部代表美國政府承認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是殘酷的、應該被制止的。

究其原因,是中共網站曾刊出一篇旨在阻止芝加哥案的造謠文章,說是布什總統因出兵伊拉克在出訪加拿大時被起訴,面對這虛假的新聞,世界眾多主流媒體,並沒像今天面對明慧網和大紀元揭露中共蘇家屯死亡集中營活摘器官焚屍法輪功學員那樣保持沉默,等待證據,而是爭先恐後的轉載,肆意炒作,結果落入中共陷阱。

嚇得美國政府擔心布什總統真的會在海外遭到司法報復,從而做出了對訴江案橫加干予的蠢事。堂堂美國偌大政治家,真叫越活越糊塗,竟然把布什和江澤民等同起來!而且罔顧了美國憲法維護人權和司法正義的精神。

在其它國家也不乏類似情況,就以澳洲為例,今年3月7日澳洲公民章翠英女士在紐省高等法院門前舉行新聞發佈會,披露她起訴江澤民、羅乾等被告一案的最新動向,自由記者理查、思薩寶向媒體公佈了通過自由資迅條例,從外交部得到的一些檔案中,顯示出在中共的左右下,澳洲外交部有意不發送傳票,而拖延訴訟案審理。

這些資料還驗證了陳用林指證外交部在中共的壓力下,給中方提供幫助的真實性,僅從已得到的這些外交部的電子郵件和坎培拉給北京的官方電報和律政部的信中,可以看出,中共使用恐嚇手段向澳洲政府施壓,要求回絕一個澳洲公民的訴訟權力,而澳洲外交部沒有堅持原則,卻在有意施延該案的受理,並一再幫中共出主意,讓中共安排私人律師進行庇護等地。

自2003年以來,外交部8次把訴江案進展通報給中共當局,並許諾「澳洲政府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盡一切可能確保此案不會成為影響雙邊關係的一個問題」果真,外交部在中共的壓力下,故意使傳票過期,3月13日原告章翠英要求法庭向澳洲外交部簽發送達傳票的強制令和延長傳票的有效期。但法庭卻步美國後塵以國家元首豁免權為由予以拒絕,實際上是使澳洲蒙羞,使人類蒙羞,卻阻擋不了天滅中共的步伐和江澤民下無間地獄的懲罰。

中共江羅集團對悉尼國際法庭的成立,及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等被告反人類罪行一案的審理,更是驚恐萬狀,極盡破壞之能事,去年12月17日第二次開庭審理後,18日凌晨2點,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就在北京召開政法委緊急會議,說因羅干在國外不能回來,委託他來主持,說剛結束的政治局會議主要討論了審判共產黨悉尼國際法庭事件,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各地效仿,會對我們黨的事業造成極端惡劣的影響。

並說江澤民同志專門寫信給政治局提醒全黨注意,中央決定,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法庭的進一步活動,工作要做細,要針對每一個原告人、證人、陪審員和辯護人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的做工作,被告江澤民在信中氣急敗壞地說:「我們這樣強大的黨、這樣強大的國力,都不能阻止所謂的悉尼國際法庭的倒行逆駛,這是為什麼?希望引起全黨的深思,」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中共末日瘋狂,它已經把魔爪伸向海外。也說明悉尼國際法庭的宣判事關重大,非同小可。

可見悉尼國際法庭的運作,已不是一個單純的司法業務問題,而是一場正邪大戰,所以袁鴻冰教大法官在回答記者關於任命國際法庭法官標準的提問時說:第一,有對現代法的精神的充分的理解;第二,有從事法學研究或者法律工作比較深厚和經驗;第三,有勇氣來主持法的正義,有堅持人類良知的理性和勇氣「這是非常中肯的。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否構成國際司法權管轄的反人類罪行拷問著每一個人的良知,拷問著每一個媒體的良知,尤其拷問律師和法官的良知,司法正義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需要有道德良知的人去守護,法平如水,法似天平,法不阿貴,法與特權水火不容,需要有正念、正氣、不懼邪惡的人去執掌。所以是非常崇高的,也是有獻身精神的。

女士們、先生們、特別是法律界的朋友們:如果面對中共長達7年對法輪功的血腥鎮壓,面對滅絕人性的蘇家屯式的死亡集中營,面對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地講真相的善舉,你還要「等待證據」,而拒絕譴責中共,拒絕法辦中共邪黨和惡人,就請你於4月29日去出席悉尼國際法庭的宣判,讓法律的重錘撞開你那被中共蒙蔽的心扉,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免做中共的陪葬品!

               (http://www.dajiyuan.com)

4/27/2006 8:47: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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