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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評會未依性別比例設置 教師升等恐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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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三日電)性別平等教育法去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實施,今天屆滿一週年,教育部卻表示,近半數大專校院,未依照性別比例設置教師評審委員會,未按規定改組的教評會經性平法公布一年的緩衝期後,將視同違法組織,這些學校教師聘任、升等認定,恐將無效。

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各校教評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職員考績委員會等組織,都應落實同一性別委員佔三分之一以上的規定設置,各校應在性平法實施一年內,依規定完成改組。

擔任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惠馨指出,包括台灣大學、政治大學等校在內,近半數大專校院的校評會,仍由男性佔多數,未在期限內按規定改組。

陳惠馨今天在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公布實施週年記者會中表示,性平法公布實施一週年以來,各級學校中,屬大學校院推動的難度最高;其實性平法實施並非只有女性獲利,以女性教師佔多數的中、小學,大多依法改組各委員會,讓男老師在各委員會取得三分之一保障名額。

主管性別平等教育業務推動的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常務委員陳金燕表示,許多大專校院校評會難以改組的原因是女性教授不足,為避免「低階高審」,校評會委員須由教授或高階教師擔任,如果硬要符合性別比例,難免產生相對少數性別的教授長期擔任委員。

陳惠馨卻表示,大學校院教評會未改組的原因,並不是女性教授人數太少,而是「權力釋放意願」的問題。

陳惠馨也在會中舉出今年大學校長會議舉辦的合照表示,這張照片中絕大多數的校長是男性,全台一百六十四所大專校院,只有四所大學的校長由女性擔任,大學校院推動性別平等,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教育部政務次長范巽綠指出,性別平等觀念是時代潮流,教育部將加強督導尚未落實性別平等的學校,使各校確實依據性平法執行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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